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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会计师《经济法基础》考点预习:法律事实
一、概念
法律事实是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直接原因。
二、主要特征
必须符合法律规范逻辑结构中假定的情况。只有当这种假定的情况在现实生活中出现,人们才有可能依据法律规范使法律关系得以产生、变更和消灭。
三、分类标准
是否以当事人的意志为转移。
四、分类
1.法律事件
不以当事人的意志为转移。
自然现象(自然事件、绝对事件):地震、洪水、台风、森林大火等+生、老、病、死及意外事故。
社会现象(社会事件、相对事件):战争、重大政策的改变等。
【注意】法律事件的出现不以当事人的意志为转移,具有不可抗力的特征。
2.法律行为
以当事人的意志为转移。
【注意1】人的行为并非都是法律行为。
【注意2】请大家重点掌握“法律事件”与“法律行为”的区分,并看清题目问法。
【注意3】法律行为的反向问法,例:订立遗嘱是合法行为、积极行为、意思表示行为、单方行为、要式行为、自主行为。
五、习题演练
1.下列各项中,属于法律事实的有( )
A.纵火 B.爆发战争
C.地震 D.签发汇票
【正确答案】ABCD
【答案解析】地震和爆发战争都是当事人我发控制、无法预见的事,而纵火和签发汇票则是人有意识的行为,可以产生相应的法律后果,属于法律行为(违法行为核合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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