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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会计师《经济法》复习资料:抵押与租赁的先后顺序
知识点:抵押与租赁的先后顺序
(1)出租在先,抵押在后
原租赁关系不受该抵押权的影响,抵押权实现后,租赁合同在有效期内对抵押物的受让人继续有效(抵押物虽可折价、拍卖、变卖,但抵押物新所有权人无权要求承租人返还租赁物)。
(2)抵押在先,出租在后
该租赁关系不得对抗已登记的抵押权,抵押权实现后,租赁合同对受让人不具有约束力。
①抵押人未书面告知承租人该财产已抵押的,抵押人对出租抵押物造成承租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②抵押人已书面告知承租人该财产已抵押的,抵押权实现造成承租人的损失,由承租人自己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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