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数豆子会计网

cpa武汉培训

分类:注册会计师培训
发表于:2021-12-27
试听课程
热门课程

cpa武汉培训,报注册会计师培训,一定考虑好面授还是网课。

注册会计师《经济法》复习资料:连带保证

知识点:连带保证

(1)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后,对于负连带责任的保证人,债权人有权直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也可以首先向进入破产程序的债务人追偿,然后再以未受清偿的余额向保证人追偿(最迟在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

(2)债务人的保证人已经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的,以其对债务人的求偿权申报债权。债务人的保证人尚未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的,以其对债务人的将来求偿权申报债权。但是,债权人已经向管理人申报全部债权的除外。

(3)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债务人破产,既未申报债权也未通知保证人,致使保证人不能预先行使追偿权的,保证人在该债权在破产程序中可能受偿的范围内免除保证责任。

以上就是关于cpa武汉培训的详细介绍,更多与注册会计师培训有关的内容,请继续关注数豆子。

上一篇:安庆注会培训 下一篇:沈阳注册会计师培训学校
相关文章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