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有没有注会培训班,cpa培训平台有很多。
注册会计师《税法》第六章耕地占用税纳税义务人与征税范围
耕地占用税纳税义务人与征税范围
(提供耕地占用税)耕地占用税是对占用耕地建房或从事其他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实际占用的耕地按面积征收的一种税,它属于对特定土地资源占用课税。
一、耕地占用税纳税义务人
耕地占用税的纳税人是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非农业建设的单位或者个人。
二、耕地占用税征税范围
包括用于建房或从事其他非农业建设征(占)用的国家和集体所有的耕地。
【解释】耕地指种植农作物的土地,也包括菜地、园地。其中,园地包括花圃、苗圃、茶园、果园、桑园等园地和其他种植经济林木的土地。
占用鱼塘及其他农用土地建房或从事其他非农业建设,也视同占用耕地,必须依法征收耕地占用税。
对于占用已开发从事种植、养殖的滩涂、草场、水面和林地从事非农业建设,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是否征收耕地占用税。
以上就是关于安徽有没有注会培训班的详细介绍,更多与注册会计师培训有关的内容,请继续关注数豆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