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二级建造师培训,环球的二建网课口碑很好。
二级建造师法规新考点:施工文物保护制度知识点一
(一)国家保护文物的范围
《文化保护法》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下列文物受到国家保护:1、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石窟寺和石刻、壁画;2、与重大历史事件、革命运动或者名著人物有关的以及具有重要纪念意义、教育意义或者史料价值的近代、现代重要史迹、实物、代表性建筑;3、历史上各时代珍贵的艺术品、工艺美术品;4、历史上各时代重要的文献资料以及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手稿和图书资料等;5、反映历史各时代、各名族社会制度、社会生产、社会生活代表性实物。
(二)水下文物的保护范围
《水下文物保护管理条例》规定,水下文物是指遗存于下列水域的具有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的人类文化遗产:1、遗存于中国内水、领海内的一切起源于中国的、起源国不明的和起源于外国的文物;2、遗存于中国领海
以外依照中国法律由中国管辖的其他海域内的起源于中国的和起源国不明的文物;3、遗存于外国领海以外的其他管辖海域以及公海区域内的起源于中国的文物。
(三)文物保护单位和文物的分级
《文物保护法》规定,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石刻、壁画、近代现代重要史迹和代表性建筑等不可移交文物,根据他们的历史、艺术、科学价值,可以分别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历史上各时代重要实物、艺术品、文献、手稿、图书资料、代表性实物等可移交文物,分为珍贵文物和一般文物;珍贵文物分为一级文物、二级文物、三级文物。
(四)属于国家所有的文物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地下、内水和领海中遗存的一切文物,属国家所有,国有文物所有权受法律保护,不容侵犯。1、属于国家所有的不可移交文物范围: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石窟寺属于国家所有。2、属于国家所有的可移交文物范围:属于国家所有的可移动文物的所有权不因其保管、收藏单位的终止或者变更而改变。3、属于国家所有的水下文物范围遗存于外国领海以外的其他管辖海域以及公海区域内的起源于中国的文物,国家享有辨认器物物主的权利。
(五)属于集体所有和私人所有的文物保护范围
《文物保护法》规定,属于集体所有和私人所有的纪念建筑物、古建筑和祖传文物以及依法取得的其他文物,其所有权受法律保护。文物的所有者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文物保护的法律、法规规定。
以上就是关于金华二级建造师培训的详细介绍,更多与二级建造师培训有关的内容,请继续关注数豆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