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4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设《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基础》、《安全生产专业实务》4个科目。
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成绩有效期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4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
1.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
2.免试1个科目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3.免试2个科目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取得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
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合格者,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部门颁发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中级)。该证书由人力资源社会部统一印制,应急管理部、人力资源社会部共同用印,在全国范围有效。
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科目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设《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基础》、《安全生产专业实务》4个科目。
其中,《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基础》为公共科目,《安全生产专业实务》为专业科目。
《安全生产专业实务》科目分为:煤矿安全、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化工安全、金属冶炼安全、建筑施工安全、道路运输安全和其他安全(不包括消防安全),考生在报名时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其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