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社部发布的《关于深化会计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会计人员职称层级分为初级、中级、副高级、正高级。
初级、中级、副高级和正高级职称名称依次为助理会计师、会计师、高级会计师和正高级会计师。
会计人员各级别职称分别与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相对应。正高级对应专业技术岗位一至四级,副高级对应专业技术岗位五至七级,中级对应专业技术岗位八至十级,初级对应专业技术岗位十一至十三级。
助理会计师、会计师实行全国统一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不断提高考试的科学性、安全性、公平性和规范性。助理会计师的考试日期、考试频次等管理权限,根据报考人数增长趋势等因素逐步下放,探索实行常态化考试、一年多考。高级会计师采取考试与评审相结合方式,正高级会计师一般采取评审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