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2019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分抵免的通知
江苏省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系统学分折算申请模块已上线。符合《关于开展2019年度苏州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中明确的学分抵免要求的会计人员,请按以下要求办理学分抵免手续:
一、对于可视同完成2019年度继续教育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登录江苏省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系统(http://kj.jscz.gov.cn)办理学分折算申请,点击【申请学分】,在弹出的页面中选择想要申请的继续教育学分抵免类项,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注:证明材料为JPG/JPEG或PDF格式,文件不超过5M)。
二、不需要办理学分抵免申请的情况
1、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苏州考区考试有单科及以上合格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不需要办理学分折算申请,由财政部门统一做好视同完成继续教育的数据导入。
2、参加规定网校学习、成绩合格人员不需要办理学分折算申请,由财政部门统一将学分登记到江苏省会计人员信息系统。
三、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应按照我市《关于开展全市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和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的相关要求进行会计人员信息采集,未完成会计人员信息采集无法办理继续教育学分登记。
苏州市财政局
2019年12月25日
2019年12月25日
以上就是关于江苏省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系统学分折算申请的详细介绍,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更多与江苏会计有关的内容,请继续关注数豆子会计网,希望本文对你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