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会计网发布了关于调整202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会计考试相关事宜的公告,请辽宁考生认真阅读!
按照财政部《关于调整202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高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财办会〔2022〕23号】要求,现将我省202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高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等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2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于8月1日至7日举行,《初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时长为105分钟,《经济法基础》科目考试时长为75分钟,两个科目连续考试,时间不能混用。202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高级资格考试于8月7日举行。具体安排如下:
考试日期 |
考试时间及科目 |
8月1日至7日 |
8:30-11:30 初级会计实务 经济法基础 |
14:30-17:30 初级会计实务 经济法基础 |
|
8月7日 |
8:30-12:00 高级会计实务 |
二、准考证打印
1.打印时间∶7月25日0:00至8月7日14:30。
2.打印方法∶在"辽宁会计网"【网址:http://czt.ln.gov.cn/lnkjwsy/】首页右侧"综合服务"项下"初、中级职称考试"和"高师考评"栏目中选择"打印准考证"进行打印。
3.有关要求∶请务必在准考证打印时限内完成准考证打印,逾期未打印准考证人员,将被视为主动放弃参加考试,责任自负。
三、成绩查询
1.初级资格考试成绩将于2022年9月10日前公布。高级资格考试成绩于2022年9月30日前公布。届时,考生可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网址:http://kzp.mof.gov.cn/index.jsp】查询。
2.考试成绩公布后,如考生对分数提出疑义,可向报名所在地财政部门提出复核电请。各地财政部门负责受理,并提供相关科目的明细分值。
四、退费相关事宜
【一】退费考生范围
因考试时间调整无法参加我省2022年度初、高级资格考试的考生,可申请退费。
【二】退费申请时间
退费申请时间于2022年7月4日8时开始至2022年7月10日17时结束,逾期不予受理。
【三】申请退费流程
申请退费的考生登录"辽宁会计网"【网址:http://czt.ln.gov.cn/lnkjwsy/】一辽宁省会计综合管理服务平台一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一查看报名记录一登录账号一报名历史记录查询及发票下载一退费一填写退费信息一提交。【由于时间紧急手机APP端无法实现退费操作,请考生在电脑端申请退费。】
【四】退费相关事项
1.考生一经提交2022年会计初、高级资格考试退费申请后,将无法参加202年度会计初、高级资格考试。
2.考生应按照规定如实填写相关信息提交真实有效的退费申请资料,如因考生填报的退费信息错误,导致退款不成功,将无法再次办理退费,也无法参加考试。
3.考试退费具体事宜由报考所在地财政局负责。具体咨询电话如下∶
沈阳市考试院 024-2286618
大连市财政局0411-96159
鞍山市财政局 0412-2230887
抚顺市财政局 024-57573106、57760162
本溪市财政局 024-42836632、42836634
丹东市财政局 0415-2211237、2211236
锦州市财政局 0416-3145813
营口市财政局 0417-2838764
阜新市财政局 0418-3327147、2824355
辽阳市财政局 0419-2289110
铁岭市财政局 024-72812070
朝阳市财政局 0421-3608136、3608081
盘锦市财政局 0427-2830087、2837820
葫芦岛市财政局 0429-3113115
五、其他要求
【一】考生参加考试时应满足"辽事通"及"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72小时核酸检测阴性、体温检测低于37.3度以及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的要求。考生考前14天内应无国内高、中风险地区、国【境】外旅居史,无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史,考前无发热、咳嗽等相关症状。考生须及时关注并遵守各考区最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要求,积极配合当地考试组织单位的防控工作,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及个人防护。考生若出现不符合考试当天疫情防控要求情况,考点有权拒绝考生参加考试。
【二】考生应遵守考试纪律,认真备考,诚信参加考试。有关部门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及《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对违法违规人员进行处理。
望广大考生周知,并请相互转告提示。预祝全体考生取得好成绩!
辽宁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