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发布2022年初级会计考试考生须知,以下为具体详情:
2022年初级考生须知
考生须知:
1.考试开始前30分钟,考生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香港、澳门、台湾籍考生凭有效身份证明,下同)进入考场,完成电子签到后,按照监考人员指定的位置入座,并将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放置在桌面右上角。
2.考生进入考场时,应将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之外的其他物品【手机、电子设备应设置成关闭状态)存放在考场指定位置。携带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之外的物品(含电子、通讯、计算、存储等设备)进入考位,按违纪进行处理。
3.考生在完成签到后不得随意离开考场,如确有特殊情况需要暂时离开考场,必须经监考人员同意并由指定的监考人员陪同,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出入考场。考生在考试中途暂离考场,其离场时间计入本人的考试时间。
4.考场为考生统一提供演算纸笔。考试结束后,演算纸笔由监考人员统一收回,考生不得带出考场,违者按违纪进行处理。
5.考生入座后,在登录界面输入准考证号和居民身份证号登录考试系统,认真核对屏幕显示的本人相关信息,阅读并遵守《考生须知》及《操作说明》,等待考试开始。
6.考试时间以考试系统计时器为准。考试开始30分钟后,未签到的考生视为缺考,考试系统不再接受考生的登录。
7.进入考场后,考生应自觉遵守考场规定,维护考场秩序,尊重并自觉接受监考人员的监督和检查,保持考场安静,遇到问题应当举手示意。
8.考试过程中,如机器设备、网络、电力出现异常情况,考生应及时举手示意,请监考人员协调解决,不得自行处置,严禁自行关闭或重启考试机。因机器设备故障等客观原因导致答题时间出现损失,考生可以当场向监考人员提出补时要求,由监考人员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理。考试结束后,不再受理考生未当场提出的补时要求。
9.考试开始90分钟后,考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考生交卷后应当立即自行离开考场,严禁关闭考试机,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交谈或喧哗。
10.考试时间到,考试系统将自动为所有未交卷的考生统一交卷。
11.考试期间,考生应按照考试系统要求进行操作,由于进行与考试无关的操作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12.考试期间违纪违规,依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进行处理。
根据我省考试防疫工作要求,对须知补充如下:
1.考生应在考前60分钟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接受防疫安全入场核验,自觉遵守考点防疫要求,有序排队,保持合理间距。考生进出考点、考场以及考试期间,须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核验身份时须摘下口罩)。
2.考生入场条件:
【1】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
【2】体温检测<37.3℃;
【3】本人“龙江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当日更新);
【4】本人首场考试前48小时内(以采集样本时间为准,下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电子版均可,下同);
【5】本人签名的《健康状况监测表》和《健康状况承诺书》,进入考场时交监考人员存档备查。
3.属于以下情形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1】考试当日,“龙江健康码”显示为红码;
【2】不能提供“龙江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或不能提供“龙江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或不能提供本人首场考试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3】考前7天内,有国内已公布的涉疫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
【4】新冠病毒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其密切接触者和密接的密接,尚在随访及医学观察期内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和已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期的无症状感染者;入境后处于隔离医学观察期间的人员。
【5】其他不符合正常参加考试和不符合安排至隔离考场参加考试的情况。
4.考生应知悉《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相关内容并提前了解考点所在地疫情防控相关政策要求。务必于考前7天抵达考点属地,按当地疫情防控政策管理并主动报备。请认真阅读“黑龙江会计网 ”公布的考试防疫要求,做好考前准备。
5.对隐瞒行程、隐瞒病情、故意压制症状、瞒报漏报情况的考生,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资格,终止考试,并由相关部门依法依规追究相应责任。
6.考前、考中如国家或省级疫情防控政策后续发生变化,按最新规定执行。各市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