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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发布2022年初级会计考试疫情防控补充公告

分类: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发表于:2022-08-02

陕西省发布2022年初级会计考试疫情防控补充通知,具体详情如下:

关于202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高级资格考试陕西考区疫情防控补充公告

陕西省202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高级资格考试将于8月2日至7日如期举行。根据陕西省最新发布的防疫政策,对考试有关事项补充调整如下:

(一)存在以下特殊情况的考生,须第一时间致电029-68939150、87624441报告。报告内容:姓名、准考证号、异常情况描述、隔离场所地址、隔离结束日期、联系方式等,待考试疫情防控小组综合研判后按通知的考试时间、场地及防疫要求参加考试。

1.考试前7天(以考生准考证上的开考时间为准,下同)有中、高风险区旅居史的人员,或考试前10天有境外旅居史的人员,未完成隔离管控等措施的;

2.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其密切接触者,及其尚在随访及医学观察期内已治愈出院的感染者考生。

(二)考试前7天有低风险(中高风险所在县(市、区、旗)的其他地区为低风险区,可在“国务院客户端”微信小程序或公众号查询)旅居史人员抵达目的地后,第一时间致电029-68939150、87624441报告,报告内容:姓名、准考证号、考试时间、考试地点、低风险地区旅居史情况、三天两检情况、健康码颜色、居住地、联系方式等,按考试疫情防控小组通知的防疫要求参加考试。

(三)有聚集性发病(7天内在家庭、办公室等密切接触场所,出现2例及以上发热、腹泻等呼吸道、消化道症状的病例)的情况,未排除感染风险者不得参加考试。

(四)考前1天有发热、干咳、乏力、咽痛、胸闷、呼吸困难、恶心呕吐、嗅(味)觉减退、鼻塞、流涕、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症状的考生,应提供二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并于考前主动向考点报告,经医学评估后,可继续参加考试者,须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进行考试。

(五)根据陕西省最新发布的防疫政策,对《健康状况承诺书》作出调整(详见附件1《健康状况承诺书》)。

(六)考试疫情防控其他要求按照陕西会计网2022年7月18日发布的《202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高级资格考试陕西考区考生疫情防控告知书》执行,二者要求冲突的,按补充公告执行。

陕西省财政厅会计处

2022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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