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高级经济师职称评审手续包括什么
高级经济师职称需通过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以后并通过考试后的评审方能取得。高级经济师职称评定的手续如下所示:
1、申报、审查。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由本人提交申请,填写申报表,经单位审查以后,报主管部门【人事档案托管部门】审核;
2、初审。评委会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提交评审组评议;
3、评议。评委会组织参评人员进行考核【部分省市要答辩】,提出评议意见;
4、评审。在“评审组”评议意见的基础上,对参评人员的评议结果进行讨论和投票表决;
5、评审结果公示;
6、最后审定、发证。由“评委办公室”对其评审材料进行最后审定。
2、高级经济师评审职称需要满足哪些成果条件
高级经济师职称评审需要具备相应的业绩条件,但是各地职称评审情况不一样,所以还是以当地具体通知为主,以北京为例,业绩条件如下:
1、从事经济领域研究工作,具有较强的研究能力。作为主要参与人,制定的重点行业规划、经济政策规章、行业标准等经主管部门批准并且颁布实施,取得较好的经济社会效益;或作为主要参与人,完成的经济专业领域研究成果获省部级奖励等等。
2、从事经济领域管理实践工作,具有较强的问题解决能力。作为主要参与人,制定企事业单位战略规划等,并且运用到实践当中,取得较好的经济社会效益;或积极踊跃参与企事业单位人力资源、技术研发等日常经营管理工作,能够总结管理实践规律、发现存在问题、提出解决方案,并且得到实践运用。
3、高级经济师职称评审需要什么样的相应要求
考生在评审高级经济师职称的时候,除了需要具备相应的条件,还需要具备成果条件,各地区的职称评审成果条件也略有不同,比如,北京评审里面的成果条件主要有在经济领域,作为主要参与人员(排名前三)完成在行业内具有较大影响、发展规划等,或作为主要参与人员(排名前三)在国内外核心期刊上发表有重要学术价值的专业论文,3项及以上。其他地区成果条件还有主持或作为骨干参加大、中型企业的经营管理工作期间取得的重大成就。各地评审需要满足的成果条件有所不同,考生具体以当地发布的职称评审要求为主。
4、高级经济师考试证书逾期没有领取该怎么办
高级经济师考试合格的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证书,将会由证书发放机构代管,如考试结束满五年仍未领取证书的,则按人社部有关规定由指定印制企业统一进行回收销毁。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推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的通知》可知,经济等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进行下载和查验。推行电子证书后,纸质证书仍按原方式发放,已发放的纸质证书遗失、损毁,或者逾期不领取的,不再办理补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