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22年度枣庄市经济专业高级职称评审材料的通知
各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枣庄市高新区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枣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公告》(以下简称《评审公告》)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2022年度经济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满足《评审公告》以及《山东省经济专业人员高级职称评价标准条件》(鲁工信人〔2020〕162号)申报条件的人员,需经济(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且在有效期内(在“上传其他附件”模块上传《合格证明》)。
二、申报时间
系统材料申报结束后,报送纸质材料。系统材料报送时间为9月26日至10月14日,数据修改时间为10月24日至11月4日,11月4日下午5时将锁定数据,逾期不再受理,纸质材料报送时间为11月7日至11月11日。
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省、市现行政策和《评审公告》执行。
枣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