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厅
关于开展2022年度自治区经信领域各系列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区直各有关单位人事部门、各地(市)人社局、经信局、相关企事业单位:
为做好2022年自治区经信领域各系列职称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系列及依据
(一)经济系列高级职称
1.《西藏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厅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经济系列高级职称评价标准(试行)>的通知》(藏经信发〔2021〕179号)
2.《西藏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经济系列职称评审办法(试行)>的通知》(藏经信发〔2021〕181号)
(二)电子信息工程系列初、中、高级职称
1.《西藏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厅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电子信息工程系列职称评价标准(试行)>的通知》(藏经信发〔2021〕180号)
2.《西藏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电子信息工程系列职称评审办法(试行)>的通知》(藏经信发〔2021〕182号)
(三)工艺美术系列初、中、高级职称
1.《西藏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厅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工艺美术系列高、中、初级职称评价标准(试行)>的通知》(藏经信发〔2021〕201号)
2.《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工艺美术系列职称评审办法(试行)>的通知》(藏经信发〔2021〕202号)
(四)计算机技术与软件工程系列正高级职称
1.《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西藏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计算机技术与软件工程系列正高级职称评价标准(试行)>的通知》(藏经信发〔2022〕74号)
2.《西藏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计算机技术与软件工程系列职称评审办法(试行)>的通知》藏经信发〔2022〕75号)
二、申报对象
全区从事经济系列、电子信息工程系列、工艺美术系列、计算机技术与软件工程系列专业技术工作的国有企事业单位(含外聘人员)、援藏期1年以上专业技术人员、民营经济及社会组织专业技术人员,符合本系列申报上一级职务或转评本系列条件。
三、申报材料
按照各系列《评价标准》规定准备申报材料(经信厅审核后按照统一格式组卷)。
四、受理时间
结合疫情防控形势,具体受理时间另行通知。
西藏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