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度兵团经济系列职称评审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位申报人员:
为做好2022年度兵团经济系列职称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个人申报时间截止到2023年1月10日。
2.单位审核、公示、推荐时间截止到2023年1月20日。
二、申报条件
依据《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正高级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经济系列高级人才职称评审条件》。在兵团经济系列高级人才职称评审中推行“考评结合”“先考后评”的评审方式。
凡申报本年度经济系列高级职称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须参加全国统一的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并取得成绩。(成绩达到国家合格标准60分,成绩有效期为5年;参加2022年度考试但未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成绩当年有效。)
三、申报方式
1.用人单位登录兵团专业技术人才公共服务平台网站(以下简称平台,网址:http://xjbt.yxlerning.com),按照隶属关系填写单位信息,注册单位账号,提交主管部门核定。
2.用人单位注册成功后,申报人员通过平台(申报地址:http://xjbt.yxlerning.com)选择本人所在单位进行个人账号注册。
3.申报人员个人注册成功后,按照申报专业要求填写个人申报材料,提交用人单位审核并公示。
4.用人单位通过平台打印《用人单位推荐考核结果公示表》,对申报人员相关情况在本单位范围内进行审核公示。
5.用人单位审核、公示无异议后,将《用人单位推荐考核结果公示表》扫描上传至平台,通过平台提交上级相关部门审定。
四、注意事项
1.用人单位须先行注册成功后,个人才能注册。
2.个人对申报材料真实准确性负责,证件、论文、考试成绩等证明材料要如实准确填写,不得弄虚作假。实践能力(经历)、业绩成果按照评审条件要求,全面反映申报人员专业能力水平。
3.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时,需上传从兵团专业技术人员公共服务平台下载的自2020年以来的《继续教育证书》。
4.事业单位在岗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时,必须上传兵团人事人才信息系统打印的带有二维码的《岗位说明书》。
5.申报兵团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均须参加职称答辩,答辩通过后,方可进入专家组评议。
6.申报兵团职称考核认定和特殊人才认定的专业技术人员,取得的职称证书仅在兵团范围内有效。
7.对于全面实行岗位管理、专业技术人才学术技术水平与岗位职责密切相关的事业单位,应在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职称评审。
8.申报过程中如遇到问题,请咨询兵团发展改革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张鹏程 0991-2890163 18899505030
兵团经济系列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