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第六条指出:注册监理工程师依据其所学专业、工作经历、工程业绩,按照《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划分的工程类别,按专业注册。每人最多可以申请两个专业注册。
监理工程师初始注册时间为自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3年内,逾期未申请者,须符合继续教育的要求后方可申请初始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有效期为3年。
监理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
【一】经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统一考试合格,取得资格证书;
【二】受聘于一个相关单位;
【三】达到继续教育要求;
【四】没有本规定第十三条所列情形。
《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第十三条指出:
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初始注册、延续注册或者变更注册:
【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刑事处罚尚未执行完毕或者因从事工程监理或者相关业务受到刑事处罚,自刑事处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2年的;
【三】未达到监理工程师继续教育要求的;
【四】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申请注册的;
【五】以虚假的职称证书参加考试并取得资格证书的;
【六】年龄超过65周岁的;
【七】法律、法规规定不予注册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