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工程师转注指的是单位变更后,将原注册单位变更为新的注册单位。监理工程师实行执业注册管理制度,原则上一年不能有两次变更,一年只能转注一次,监理工程师变更注册应当与原聘用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变更注册延续原注册单位有效期。
监理工程师变更注册包括企业名称变更、聘用企业变更、专业变更和其它变更。
监理工程师变更注册流程:
1、企业名称变更
进入企业版“变更注册”模块,点击“单位更名”打开企业名称变更申报页面。
填写“新企业名称”,然后选中所有人员,点击“提交”,即完成企业名称变更申报。
注:企业名称变更必须是企业内所有已注册人员全部处于无业务状态才可以提交申请。所谓无业务状态:包含没有初始注册的申请,所有人员均不在业务流程中。
2、聘用企业变更
进入企业版“变更注册”模块,点击“人员转入”打开聘用企业变更申请页面。
聘用企业变更必须准确无误的输入预转入人员的姓名、原企业名称、身份证号码和注册号这四项信息,然后点击“查询”,在下方列表中就会出现预转入的人员,然后选中记录,点击“人员转入”,提示转入成功后,调整申报状态至“待报”,点击人员名称打开变更申请表,第二栏变更原因中包含专业变更与其它变更,如果没有业务需要,可直接填写企业审核意见,直接上报。
3、专业变更与其它变更
进入企业版“选择业务”模块,选中要变更的人员,业务类别调整至“变更注册”,点击“选择”即完成分配。
变更原因填写完毕后,点击“保存”,继续填写企业的审核意见,然后回到变更注册列表,选中人员,点击“上报”。
监理工程师申请变更注册需在网上提交下列材料:
1.本人填写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变更注册申请表》;
2.由社会保险机构出具的近一个月在聘用单位的社保证明扫描件【退休人员需提供有效的退休证明】;
3.在注册有效期内,变更执业单位的,申请人应提供工作调动证明扫描件【与原聘用单位终止或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文件,或由劳动仲裁机构出具的解除劳动关系的劳动仲裁文件】;
4.在注册有效期内,因所在聘用单位名称发生变更的,应在聘用单位名称变更后30日内按变更注册规定办理变更注册手续,并提供聘用单位新名称的营业执照、工商核准通知书扫描件。
注册监理工程师与原聘用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申请变更执业单位,原聘用单位有义务协助完成变更手续。若未解除劳动关系或发生劳动纠纷的,应待解除劳动关系或劳动纠纷解决后,申请办理变更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