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半年新冠疫情散发、多发、突发,为控制疫情传播风险,部分职业资格考试相应作出了全国统一推迟、部分考区暂停举行的调整,共涉及文物保护工程从业资格、咨询工程师【投资】、注册核安全工程师、注册建筑师【一级、二级】、监理工程师、注册计量师【一级、二级】、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初级、中级、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高级】、上半年翻译专业资格【一、二、三级】十项考试。
广大考生对这些考试的后续安排十分关注,我中心与有关单位也一直就调整后的考试安排保持密切沟通,拟对上半年全国统一推迟举行和部分考区暂停举行的考试择机安排一次补考。各项考试的具体考试时间将结合下半年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计划安排、有关单位工作情况和疫情形势研究确定,适时向社会公布。请确因疫情影响未能参加上半年考试的考生随时关注报名地考试机构网站通知信息。
考试设置
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设《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和相关法规》【客观题】、《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客观题】、《建设工程目标控制》【客观题】和《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主观题】4个科目。其中《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和相关法规》和《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为基础科目;《建设工程目标控制》和《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为专业科目。专业类别分为土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工程和水利工程,报考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报其一。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4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符合免试基础科目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已取得监理工程师一种专业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报名参加其他专业科目考试的【级别为增报专业】,可免考基础科目,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应试科目,可获得相应专业考试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参加原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级别为考全科】且有效期内的合格科目,其成绩按照新管理办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