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工程师成绩复查须知
1. 成绩复查只限于主观题考试成绩的复查,客观题成绩不在复查受理范围之内。
2. 考生需在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一个月内【节假日除外】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当地考试中心办公大厅提交复查申请表,逾期不予受理。注:各省成绩复查安排不同,详情以各地发布的通知为准。
3. 参照人社部有关规定,考试成绩复查工作,由人事考试中心工作人员负责。复查试卷只复核申请人在试卷或答题纸上作答有无漏评,计分、登分是否准确,复查内容不涉及评分标准。
4. 一般对同一考试科目,成绩复查工作只受理一次。
5. 由于考试成绩属考生个人隐私,因此复查申请只能由本人提交,不可代办。
监理工程师证书发放流程
成绩公布后,监理工程师证书需经过以下步骤发放:
一、人社部及各行业部委确定考试合格标准。
二、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根据考试合格标准印制考试合格证书。
三、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将证书发送至各省人事考试机构,各考区的证书将会发送至各地人事考试院。
四、各地人事院接收到部考试中心下发的合格证书后,依据印发的考试合格人员名单文件进行复核。
五、各地人事院复核无误后,把证书送至政务服务中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服务窗口。窗口清点无误后,由各地人事考试网发布领证公告。
考生在看到地区人事考试网发布的相关考试证书发放的公告后,便可选择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服务窗口现场领取证书或通过当地人事考试网证书查询系统申请邮寄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