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业务素质,从事经济专业工作,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含高中、中专、职高、技校,下同)以上学历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初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初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设《经济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和实务》两个科目,题型均为客观题。《经济基础知识》为公共科目;《专业知识和实务》为专业科目,分别按工商管理、农业经济、财政税收、金融、保险、运输经济、人力资源管理、旅游经济、建筑与房地产经济、知识产权等10个专业类别命制试卷。
初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方法,人员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方可取得相应级别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