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了《2022年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初中级考试(宝鸡考区)疫情防控告知书》,参加2022年陕西宝鸡中级经济师考试的考生,快来了解疫情防控告知书吧!
2022年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初中级考试(宝鸡考区)疫情防控告知书
各位应试人员:
按照宝鸡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2022年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初中级考试(宝鸡考区)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现提醒广大应试人员自觉遵守以下各项疫情防控要求。
一、严格健康状况监测上报
应试人员应提前扫描、注册国务院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和陕西一码通,自考前7日起(11月12日前),每日进行身体健康状况监测,测量体温,如实记录个人健康信息。考生还须如实填写《宝鸡市2022年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初中级考试(宝鸡考区)考生健康状况排查表》(见附件2),并于11月11日前上报至市人社局(市人事培训考试中心);(1)陕西一码通场所码显示为"黄码"、"红码"人员;(2)近14天内境外来宝返宝人员;(3)近7天内有省外旅居史人员;(4)近7天内有宝鸡地区以外旅居史人员;(5)体温异常,有头痛、发热、腹泻、咳嗽等身体不适人员。
二、签订健康承诺
应试人员应于11月11日前,下载并签订《2022年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初中级考试(宝鸡考区)笔试考生健康承诺书》(附件2,每场一份),进入考点时查验上交。
三、不得进入考点情形
属于以下情形的,不得进入考点:(1)陕西一码通显示为"黄码""红码"人员。(2)近14天内境外来宝返宝人员。(3)近7天内中高风险区以及有国内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未落实相应管控措施人员。(4)按照最新管控政策需要接受集中隔离、居家隔离等管控措施的人员,需提前7天抵宝落实4天居家隔离+3天居家健康监测未落实相应管控措施人员,并在11月9、10、11日未完成三天三次核酸检测(每次间隔24小时)。(5)开考前有发热、咳嗽、腹泻等症状未痊愈且未排除传染风险者。(6)各级疫情防控部门推送的需要协助管控的重点人员。
四、疫情防控须知
1.应试人员应主动了解和遵守省市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如实填写健康承诺书,进入考点时查验11月9、10、11日考前连续三天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每次间隔24小时)、陕西一码通、通信大数据行程卡。
2.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者或在隔离治疗期间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及尚未解除隔离的密接、次密接及其他风险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3.有境外旅居史的人员,完成规定隔离管控措施的,可以持解除隔离证明参加考试。
4.有1例及以上本土新冠感染者所在县(市、区,副省级城市的街道)或低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副省级城市的街道)旅居史的人员,需提前7天抵宝落实"4天居家隔离+3天居家健康监测",在11月9、10、11日完成三天三次核酸检测(每次间隔24小时),完成规定隔离管控措施的考生持解除隔离证明和在宝考试前的三天三检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每次间隔24小时)参加考试。隔离管控措施如下:
高风险地区:采取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在集中隔离第1、2、3、5、7天各开展一次(口咽)核酸检测,管理期限自离开风险区域算起;
中风险地区:采取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在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第1、4、7天各开展一次(口咽)核酸检测,如不具备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条件,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管理期限自离开风险区域算起;
低风险地区:抵宝后严格落实"4天居家隔离+3天居家健康监测"管控措施,未完成前不得外出参加聚集性活动。为避免应试人员因所旅居地级市(直辖市为区)出现本土新冠肺炎阳性感染者而影响参加考试,请各位应试人员提前7天返宝。
5.建议应试人员关注"国务院客户端"微信公众号,在"便民服务"栏里点击"各地防控政策"选择"出发地"和"目的地",及时了解当地的防控政策;建议应试人员提前做好个人健康申报、提前预约核酸检测、提前进行自我健康状况监测和陕西一码通绿码核验,若陕西一码通与本人状况不符,请立即咨询并及时按要求处置。
6.陕西一码通使用和陕西省疫情防控咨询电话:029-12320。
五、严格遵守防疫规定
1.考前7天,应试人员应避免或减少外出,不参加聚集性活动,进入公共场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应佩戴口罩。
2.应试人员本人通信大数据行程卡、陕西一码通及体温等有异常情况,应第一时间向宝鸡市人社局报告。
3.每场考试前,应试人员应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健康承诺书,按照考试时间提前90分钟到达本人所在考点。
考试期间,所有应试人员上午进入考点须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在准考证上加盖核酸采样戳;下午场次持核酸采样戳进入考点,对新进考点应试人员需进行核酸采样。
4.应试人员进入考点应全程佩戴口罩,接受体温检测,现场扫陕西一码通场所码,查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和连续三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每次间隔24小时),并保持安全距离;进入考场需全程佩戴口罩。
5.考试过程中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者,及时进行应急隔离处置,并按照相关要求规范处理。
六、严惩瞒报谎报行为
应试人员隐瞒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情节严重的,记入本人诚信档案,有违法行为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未尽事宜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变化适时调整。请广大应考人员及时关注"宝鸡市人社局官网"。
附件请到政策官网原文查看:2022年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初中级考试(宝鸡考区)健康状况承诺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