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中级经济师有补贴吗?
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浙江省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实施办法》可知: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职工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可申领技能提升补贴:
(一)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含)以上的;
(二)自2017年1月1日(含)后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以下称“证书”)的,以证书核发的时间为准。
技能提升补贴的标准由各统筹地区人力社保、财政部门根据当地失业保险基金运行情况、具体职业(工种)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标准等因素综合确定,并适时调整。职工取得初级(五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一般不超过1000元;职工取得中级(四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一般不超过1500元;职工取得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一般不超过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