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想获得学位就需要进行论文答辩。即使是报考博士也是不例外。但是很多人对此不是很清楚。那么,毕业博士生论文答辩流程是什么 ?
一、前期工作
1、录入论文发表情况
博士学位申请人要求在学期间以第一作者身份(或者导师第一作者,本人第二作者)在公开出版的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两篇(我院认可的学术期刊目录请见附件),各种论文的接收、刊登证明都不符合要求。
论文发表在我院目录以外的书刊上的学术论文,需导师对该论文的学术水平予以评价,并向学位分会提出认可申请。若申请获通过,可抵一篇核心期刊论文要求。
作者单位必须是报考的学校。发文不符合学校要求,也可申请论文答辩,答辩通过可获得毕业证书,两年内论文刊出,可重新申请学位。
二、论文答辩审批
1、论文指导教师登录校内门户,录入、打印指导教师评语。
2、学生在校内门户录入、打印答辩申请书、科研统计表(含发文复印件)等材料。
3、答辩委员组成由导师或教研室主任提出初步名单。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教授、副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五人或以上组成,指导教师如果参加答辩委员会,答辩委员会至少应由六人组成。答辩委员会应以校内专家为主,并包含至少两位校外专家。答辩委员会主席应是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担任,导师不能担任答辩委员会主席。答辩委员会名单在答辩前不予公开。
4、答辩秘书在学生网中录入答辩委员会名单、答辩时间与地点。如需添加校外专家名单,请将专家信息(姓名、职称、工作单位、性别)邮件发给教务老师。该名单答辩审批时需由教务老师在系统中审查,由分会主席确认、审定(评阅专家与答辩委员重复率不多于1/3)。
注意:答辩委员会名单在答辩前不可公开,答辩审批工作必须由秘书完成。
5、学生根据评阅意见修改论文后,在校内门户-研究生院-学位办-提交论文电子版文件(整合成单一pdf文件)上传论文,提交不成功者建议生成pdf小文件进行压缩。
6、答辩秘书按照学位审批材料封面顺序打印、整理相关材料,与学位论文一本,在答辩前至少3个工作日,交至教务办公室形式审查,再报送院系研究生负责人和交分会负责人进行答辩审批。
7、答辩秘书在校内门户或邮件查询审批结果,审批未通过需根据审批意见进行补充、整改,如同意组织答辩,在学院教务处领取审批材料及表决票。
8、答辩秘书/导师使用学院OA系统预借答辩教室。
三、论文答辩
1、组织答辩
答辩秘书按照答辩流程组织学位论文答辩,作好详细记录,向答辩委员会成员分发表决票(发放表决票前填写研究生姓名),并负责监票和统计表决结果。将答辩委员会对学位论文和论文答辩情况的评语及表决结果写入答辩委员会决议书(录入系统再打印)。请答辩委员会全体委员在答辩决议书上签字,并将答辩表决票粘贴在系统打印的粘贴页上以备存档。
2、答辩委员会决议
答辩委员会审查研究生的学位(毕业)论文,就是否同意毕业、是否同意授予学位做出的决议采取不记名投票的方式,经全体成员三分之二以上(含2/3)同意,方得通过(如果答辩委员会由5人组成,同意比例为3/5,低于2/3,则不能通过);并对学位论文和论文答辩情况给出评语,评语不可太简单。博士学位论文答辩不合格者,经答辩委员会再次表决,全体委员三分之二或以上同意,可在半年后两年以内修改论文,重新申请答辩一次。
四、各项材料的报送
(一)答辩后两天内需要提交的材料:
1、电子版论文
如需修改之前上传的论文,可以答辩后2天内重新上传,即可覆盖原文件。
2、学位审批材料
学位论文答辩后,秘书应整理好答辩的全部材料,二天内送学院教务办公室,提交学位评定分委会进行审核,做出是否同意建议授予学位的决议。
除了答辩审批时报送的1-13项(去除综合考试所附读书报告、选题报告审批表所附选题报告书),还须报送以下材料(按A、B类分别整理):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记录(1份,录入系统后打印);
学位论文答辩表决票(1份,粘贴在系统打印的的粘贴页上);
答辩委员会决议书(1式2份皆为原件,录入系统后打印,注意维护结论“准予毕业”、“建议授予学位”,答辩意见不能手写)
学位审批表(由教务在学位分会后放入);
注意:所有材料亲笔签字,不得代签、打印。若导师评语、答辩记录等等是粘贴上去的,必须加盖骑缝章(教务章)。注意所有表格不要有漏填项目。
3、纸版论文
毕业生向教务办公室送交博士论文3本,供院学位分会讨论使用,会后分别由学院资料室和学校图书馆保存。
注意:论文最后须有导师姓名和作者本人签名的“北京大学学位论文原创性声明和使用授权说明”页。
论文要求(详情可参考文末附件,请关注图书馆发布的提交要求):
(1)书脊上应印上学位论文“题名(如果题名过长,请印成双列)”、“答辩年”、“学号”;
(2)页数应在50张以上,如果页数不够,可采取单面打印、缩小书脊字体,或加厚装订等方式打印书脊题名;
(3)封面纸要求不低于200克标准;
五、发酬金及经费报销
1、标准
博士生论文评阅费用校外专家400元/人,校内专家400元/人(税前)。论文答辩费用同前。校外专家参加答辩,往返路费另加100元。博士生论文答辩秘书100元/人。
2、报销方式
1)论文评阅和答辩费用,一律打卡。
2)答辩前,答辩秘书在财务部下载《校外人员信息表》和《劳务发放表》,按实际支出填写表格。
3)答辩时请校外专家在劳务发放表上填写信息。
4)答辩后将两表的纸版、电子版,答辩秘书学号和名单发给研究生秘书。
5)等候研究生秘书通知领款。
6)完成以上工作,答辩费用结清后,在研究生秘书处查询可报销额度,再去会计处报销剩余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