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2022年计划拟招收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360余人,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670余人。(最终招生人数以教育部实际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一、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期限由招生单位规定)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 2 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我校,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我校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 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 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 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3)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2、报名参加除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的各项要求。
3、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条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4、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条中的各项要求。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法学专业的(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可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考试,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按考点要求进行资格审查和确认。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2021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1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
(1)考生务必记住网报系统为考生提供的报名号和考生本人确定的密码。
(2)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初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3)考生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4)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招生单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5)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6)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计划7人,报考若出现不能选择的专业,请和招生办联系),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学、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8)现役军人报考我校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招生单位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
(9)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0)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1)由于考场容量有限,湖南工业大学只接收本校应届本科毕业生选择我校报考点(4313)办理网上报名和确认手续。
报考我校设计学(130500)、艺术设计(135108)专业不在我校报考点的考生的作品,我校会提前和考点联系,争取绘画作品不折叠,用合适方式邮寄。
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12)我省所有报考点全部实行网上缴纳报考费,选择我省报考点的考生若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完成网上缴费将不能参加网上确认。考生网上缴费成功,若确认后不来考试的,所缴报考费一律不予退还。请选择我省报考点的考生网上缴费前仔细核实自己是否符合报考条件。
(13)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的通讯地址最好填写为“湖南工业大学XX学院XX考生收”。档案和学习单位一定填写为“湖南工业大学XX学院”。
(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要求:按考点要求进行资格审查和确认。选择湖南工业大学作为考点的考生,具体方式和时间见后期考点公告(见湖南工业大学研究生院网站与湖南工业大学研究生院公众号)。
三、初试
(一)2021年12月18日至12月27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二)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三)初试日期和时间:
2021年12月25日至12月26日(考试时间为3小时以上的科目在12月27日进行)。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12月27日起始时间为8:30,
截止时间由招生单位确定,但不能超过14:30)。
(四)初试科目。
12月25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综合能力
12月25日下午 外国语
12月26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月26日下午 业务课二
12月27日 超过3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试科目
初试每科考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建筑设计等特殊科目考试时间最长不超过6小时。初试方式
均为笔试。
详细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有关要求等请见《准考证》及考点和招生单位公告。
四、资格审查
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在复试时,将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准予
其参加复试。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复试阶段将再次对参加复试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届时考生须出示下列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3)档案所在单位政审材料;
(4)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资格审查时还需持教育部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和复印件进行现场确认;
(5)持国外学历报名考生,资格审查时还需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留学认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6)凡未毕业自考生,考生需持本人身份证和本人考籍卡(证)确认。自学考试的考生要求注册学籍在2020年12月以前,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五、复试
复试是进一步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是否符合硕士生培养要求的重要环节,拟录取的考生均应通过复试。根据教育部要求,对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均应加试所报专业的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复试时间、地点、内容及方式由我校自定,并在复试前通知考生。专业课和加试课程均为笔试(音乐学院复试科目有面试),考试时间每门为3小时,试卷满分为100分。外语听力和口语考试在复试中进行,计入复试成绩。
六、体检
体检工作由招生单位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标准执行。
七、录取
我校将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的补充规定,根据本单位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身体健康状况及档案单位政审情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后须回定向单位就业。
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
非定向培养的学生必须将人事档案在入学时转入研究生院,定向培养的学生必须签署委培协议,经所属学院审核通过,报研究院备案存档后方可不转档案。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处理不当而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八、研究生奖励与资助政策
为资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根据国家相关文件精神设立了国家奖学金、助学金、学业奖学金、研究生三助岗位等多元化奖助体系(具体见学校相关文件)。
注:①学校可依据国家具体政策对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覆盖面、等级和奖励标准进行适当调整;②破格录取的研究生第一学年不享受学业奖学金;③除新生按百分之百的奖励比例外,其他年级学业奖学金奖励覆盖面为94%,6%的金额用于优秀成果的奖励。(最终奖学金办法按学校最新文件执行)
九、其他
1、所有纳入国家计划的全日制研究生都要缴纳学费,学费标准按湖南省物价相关文件执行。如新的招生政策颁布,我校将作出相应调整,并及时公布。
2、请密切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上的招生信息及通知,招生信息如有变动,请以报名期间研究生院网站公布的招生简章、专业目录、考试大纲、复试内容及相关信息为准。有关业务课考试问题咨询,请直接与报考学院联系。
3、自学考试的考生要求2020年12月以前注册考籍,2022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凡报考我校的未毕业自考生,必须在网报时在网报信息的备用信息1中填写考生本人的考籍号。在湖南省报考的未毕业自考生在现场确认时,需持本人身份证和本人考籍证确认。请未毕业的自考生网报时认真查看报考招生单位的报考条件,凡不符合要求的考生,一律不得报考。否则,责任自负。
4、为了不影响录取通知书的发放,请考生报名后不要随意更改联系电话。
5、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湖南株洲泰山路湖南工业大学研招办
邮政编码:412007
联系电话/传真:0731-22183156
邮箱:hngydxyzb@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