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城市设计学院建筑学硕士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简章

2022-10-20 16:17:52 来源:数豆子

武汉大学是国家教育部直属重点综合性大学,是国家“985工程”和“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城市设计学院是由原武汉大学、武汉水利电力大学、武汉测绘科技大学的建筑学、城市规划、艺术设计、图学中心等专业和教学单位于2000年12月合并而成。2003年,学校将工业设计专业从其他院系调整到城市设计学院,学院因此形成规划设计、建筑设计、工业设计、艺术设计相辅相成的完备设计体系。依托学校文、史、哲、经、法、管、理、工、农、医、教育等多学科基础,借助学校深厚的学术氛围和人文底蕴,学院在专业上逐步形成人文化、数字化、国际化和创意产业化的办学特色。

学院现设有城乡规划系、建筑学系、设计系、图学与数字技术系、艺术与设计实验中心等五个科研教学单位和党政办公室、教学管理办公室、拓展办学办公室、图书资料室等科研教学辅助单位。

学院拥有建筑学和城乡规划学两个一级学科博士点,建筑学、城乡规划学、设计学、数字化设计与仿真、建筑学(专业学位)、城市规划等六个硕士点。建筑学和城乡规划学两个学科为湖北省重点学科。

一、非全日制招生专业、计划等

计划招生专业 学制(年) 计划招生人数
085100建筑学 3 共计30人
备注:最终录取人数根据考生生源和考试情况确定。

二、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及我校的补充规定。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入学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我校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人员,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并于2019年11月12日前将证明材料交到武汉大学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处。

5、原则上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本院不接受同等学力考生报考。

三、报名

报考该项目研究生可选择武汉大学报考点(也可以选择其它报考点,并按报考点的规定进行现场确认)。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具体报名考试时间、《准考证》打印等相关信息详见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和武汉大学研究生院网站。网上报名时请选择“非全日制”、“定向”。

四、初试及复试

(一)初试

1、初试时间:2019年12月(具体以准考证为准)

2、初试考试科目设置

招生专业 研究方向 考试科目
085100建筑学 01 (非全日制)建筑历史与理论02 (非全日制)建筑设计及其理论03 (非全日制)建筑技术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355建筑学基础④916建筑设计(3小时)
备注:完整招生目录详见武汉大学研究生院官网

(二)复试

1、复试分数线:根据招生计划,同专业非全日制与全日制统一划定复试分数线。

2、复试:专业笔试和综合面试,考核考生思想品德、专业能力、综合素质和职业素养等方面。复试具体时间、地点、内容和形式以学院通知为准。

3、录取:依据招生计划,按照初、复试综合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五、学习形式、录取类别

学习形式:非全日制

录取类别:定向就业。须按照相关规定签订定向就业协议。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六、学费标准

2.5万元/人/年,最终以省物价部门核准的学费标准为准。

七、毕业与学位授予

学生修满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完成学位论文并通过答辩,可获得武汉大学硕士毕业证及学位证书(注明非全日制,其学历学位证书与全日制研究生证书拥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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