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中级职称需要继续教育。会计人员是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力量,为了不断提高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素质,财政部制定了《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
根据《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文件第六条规定: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当自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并在规定时间内取得规定学分。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应当自从事会计工作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并在规定时间内取得规定学分。
我们可以得知中级会计职称后要继续教育,并且按照要求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少于90学分。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分的三分之二。
中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
公需科目包括专业技术人员应当普遍掌握的法律法规、政策理论、职业道德、技术信息等基本知识,专业科目包括会计专业技术人员从事会计工作应当掌握的财务会计、管理会计、财务管理、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会计信息化、会计职业道德、财税金融、会计法律法规等相关专业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