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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费可以一次性做费用吗
刚刚导语说了,对于企业而言,保险费有多种,下面就企业的车辆的保险费,来给大家分析下,如下: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07]512号,以下简称《条例》)第五十八条第(一)项规定,外购的固定资产,以购买价款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资产达到预定用途发生的其他支出为计税基础;
2、由于车辆保险费不属于使资产达到预定用途发生的支出,因此不可以计入固定资产原值。
3、《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企业参加财产保险,按照规定缴纳的保险费,准予扣除。
4、《条例》第九条规定,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均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经在当期收付,均不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本条例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此,财产保险费用的扣除应遵循权责发生制,可以一次做费用处理的。
账务处理请您参看《企业会计准则》或者《企业会计制度》。
汽车保险费的会计分录的编制:
对于车辆保险费的处理,按新会计制度的规定,不管支付金额的大小都是可以计入有关成本或损益类科目。
具体处理如下:
属于企业行政管理、财务部门的车辆保险费,计入"管理费用-保险费";
属于企业生产车间、仓储部门、采购部门、品检部门的车辆保险费,计入"制造费用-保险费";
属于业务部门的车辆保险费,计入"销售费用-保险费"。
企业在支付上述款项时,会计分录如下:
借:管理费用-保险/制造费用-保险/销售费用-保险
贷:银行存款
关于“保险费可以一次性做费用吗”这一问题,上文做出了详细的解答,大家读完一定有所收获了吧,是可以的,具体分录的编制看车辆的用途来决定了,好了,希望大家能持续关注我们的更新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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