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数豆子会计网

财关税〔2009〕60号 关于免征进口粗铜含金部分进口环节增值税的通知

分类:税收政策发表于:2019-09-11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免征进口粗铜含金部分进口环节增值税的通知

  财关税〔2009〕60号


  海关总署:

  经国务院批准,自2009年11月1日起,对进口粗铜(税则号列:ex74020000,货品名称:未精炼铜)中所含的黄金价值部分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二○○九年九月二十八日
上一篇国税函[2009]538号 关于生产企业开展对外承包工程业务出口货物退(免)税问题的批复 下一篇财税[2009]107号 关于国内采购材料进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适用退税政策的通知

热门直播

相关文章

最新文章

免费试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