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印发《研发机构采购国产设备退税管理办法》的通知
国税发[2010]9号
关于印发《研发机构采购国产设备退税管理办法》的通知
国税发[2010]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根据《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研发机构采购设备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115号)有关规定,经商财政部,现将《研发机构采购国产设备退税管理办法》下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报告总局(货物劳务税司)。
国家税务总局
二○一○年一月十七日
二○一○年一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