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花椒油增值税适用税率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3号 现将花椒油的增值税适用税率公告如下: 花椒油按照食用植物油13%的税率征收增值税。 本公告自2011年7月1日开始执行。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 二○一一年六月二日 分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