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数豆子会计网

财税[2011]59号 关于延长国家大学科技园和科技企业孵化器税收政策执行期限的通知

分类:税收政策发表于:2019-10-18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延长国家大学科技园和科技企业孵化器税收政策执行期限的通知

  财税[2011]5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家大学科技园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7]120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科技企业孵化器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7]121号)规定的2010年12月31日到期的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继续执行至2012年12月31日。

  请遵照执行。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二〇一一年八月十一日
上一篇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46号 关于贯彻执行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法有关问题的公告 下一篇财税[2011]56号 关于中国移动等通信公司与中国红十字基金会中国宋庆龄基金会合作项目营业税政策的通知

热门直播

相关文章

最新文章

免费试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