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数豆子会计网

财税〔2013〕12号 关于发布免征营业税的一年期以上返还性人身保险产品名单(第二十五批)的通知

分类:税收政策发表于:2019-11-11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发布免征营业税的一年期以上返还性人身保险产品名单(第二十五批)的通知

  财税〔2013〕1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北京、西藏、宁夏、青海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若干项目免征营业税的通知》((94)财税字002号)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人寿保险业务免征营业税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118号)的有关规定,经审核,决定对有关保险公司开办的符合免税条件的下列保险产品取得的保费收入免征营业税,具体免税保险产品清单见附件。

  附件:免征营业税的人身保险产品清单(第二十五批).doc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2013年1月31日
上一篇关于印发《总分机构试点纳税人增值税计算缴纳暂行办法》的通知 下一篇关于发布《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期间航空运输企业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

热门直播

相关文章

最新文章

免费试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