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数豆子会计网

关于确认中国红十字会总会 中华全国总工会和中国宋庆龄基金会2012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通知

分类:税收政策发表于:2019-11-20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确认中国红十字会总会 中华全国总工会和中国宋庆龄基金会2012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通知

  财税〔2013〕2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通过公益性群众团体的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4号)精神,经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审核确认,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中华全国总工会和中国宋庆龄基金会具有2012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2013年5月2日
上一篇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24号 关于发布《委托代征管理办法》的公告 下一篇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20号 关于中澳税收协定适用于澳大利亚新增税种的公告

热门直播

相关文章

最新文章

免费试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