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数豆子会计网

财政部 税务总局2019年第37号 关于2017年度 2018年度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等公益性群众团体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的公告

分类:税收政策发表于:2020-01-13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关于2017年度2018年度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等公益性群众团体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2019年第37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将2017年度、2018年度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群众团体名单公告如下:

  1.中国红十字会总会

  2.中华全国总工会

  3.中国宋庆龄基金会

  4.中国国际人才交流基金会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19年3月11日

  
上一篇税总发〔2019〕31号 关于印发《优化税务执法方式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下一篇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4号 关于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个人居住时间判定标准的公告

热门直播

相关文章

最新文章

免费试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