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数豆子会计网

税总发〔2019〕84号 关于发布《企业自建和第三方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建设标准规范》的通知

分类:税收政策发表于:2020-01-16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发布《企业自建和第三方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建设标准规范》的通知税总发〔2019〕84号
 

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决策部署,进一步优化税务执法方式,健全税务监管体系,改善税收营商环境,打造形成开放包容、良性竞争的增值税发票服务生态体系,国家税务总局根据“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边学边查边改的部署要求,制定了《企业自建和第三方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建设标准规范》,明确了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的业务功能及服务、技术、安全、运维、等保测评等要求,规定了54个电子发票服务平台数据交换信息项说明,以指导公共服务、企业自建、第三方、电商、中介等机构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的整体规划、设计、开发。现按照税务行业标准管理规定予以发布,自2019年6月30日起实施,请遵照执行。

各地在执行过程中如遇到问题,请及时反馈到国家税务总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司)。

附件:企业自建和第三方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建设标准规范

      国家税务总局

      2019年7月22日

上一篇税总函〔2019〕223号 关于实施便民办税缴费十条新举措的通知 下一篇关于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印度共和国政府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的议定书生效执行的公告

热门直播

相关文章

最新文章

免费试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