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师涉税法律老师推荐,中华税务师网课都是请的名师来讲课。
注税《税收相关法律》练习题:行政复议机关可以决定变更的情形
多项选择题
下列各项中,( )属于《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机关可以决定变更的情形。
A、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但是明显不当或者适用依据错误
B、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但是经行政复议机关审理查明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
C、被申请人不按规定提出书面答复、提交当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
D、超越或者滥用职权的
E、适用依据错误的
【正确答案】A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行政复议机关可以决定变更的情形。根据《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47条的规定,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行政复议机关可以决定变更:(一)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但是明显不当或者适用依据错误;(二)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但是经行政复议机关审理查明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因此对于选项A、B行政复议机关可以决定变更;选项C的情形属于行政复议机关应当作出撤销决定的情形;选项D、E属于行政复议机关决定撤销、变更具体行政行为或者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情形。
以上就是关于税务师涉税法律老师推荐的详细介绍,更多与税务师培训有关的内容,请继续关注比网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