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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球网校一建实务视频教程

发表于:2022-03-16 23:17:20分类:一级建造师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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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建造师实务习题集光盘

一级建造师实务习题集光盘内容如下:

1背景

某市准备建设一座图书馆工程,建筑面积为m2,预计投资约万元,建设工期为12个月,工程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承包商。建设单位为节约开支,决定自行招标,并向当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招标申请,得到批准,建设单位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公开招标。

建设单位根据相关老师建议,要求参加投标单位的主体具备房建资质不得低于二级。

拟参加本项工程投标的五家单位中,A、B、E单位为房建二级资质,C单位为房建三级资质,D单位为房建一级资质,C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某主要领导的同学,经C单位法定代表人私下运作,建设单位同意让C单位和B单位组成联合体承包工程,并向B单位暗示,如果不接受此联合方案,将不考虑B单位中标。B单位无奈同意与C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承包该工程,并将部分工程交由C单位施工。后B单位和C单位联合投标成功。B与建设单位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B和C单位也签订了部分工程承包的协议。

问题

(1)本案建设单位准备自行招标,必须满足什么条件?

(2)该案例中B和C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投标是否有效,为什么?

(3)在不考虑问题(2)提出事项的前提下,上述招标及后续施工过程中,有哪些不合法的问题?并分别给出理由。

2背景

天津某高层框架剪力墙结构建筑,地下2层,地上18层。由于地质条件不太理想,所有柱及墙底均设计有D=800mm的泥浆护壁灌注桩加桩承台基础、地连梁,地下室底板为整体筏板。施工过程中发生了以下事件:

事件一:成孔后清孔换浆,测定桩底沉渣厚度合格,然后下放钢筋笼、导管,并按水下混凝土施工工艺浇筑混凝土,浇筑混凝土均超出设计桩顶标高300mm。

事件二:监理工程师对成桩进行检查,发现⑧-D轴交汇处某桩成桩直径不足800mm,实测值为760mm,且桩位偏差为113mm。

事件三:监理工程师查阅相关资料显示,所有桩身混凝土试件检验均合格,并进行承载力试验,所有桩承载力检测均符合设计及相关规范要求。

事件四:竣工验收前,施工单位将所有工程档案提请当地城建档案管理机构进行预验收,合格后提请建设单位正式组织竣工验收。建设单位技术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和勘察单位共赴现场进行竣工验收,验收获得通过。

问题

(1)事件一中,指出泥浆护壁灌注桩施工存在的不妥之处,并分别说明理由。

(2)事件二中,⑧_D轴交汇处某桩桩径及桩位偏差是否满足验收规范要求,并说明理由。

(3)事件三中,桩身混凝土试件取样有哪些规定。

(4)事件四中,竣工验收过程存在哪些不妥之处,并给出正确做法。

参考答案:

一、案例分析

1参考解析:

(1)根据《招标投标法》第12条的规定,招标人自行办理招标事宜需具备两个基本条件:

1)具有编制招标文件的能力;

2)具有组织评标的能力。

(2)B和C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无效。

根据《招标投标法》的规定,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具备招标项目要求具备的相应能力,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联合体,按照资质等价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本案项目中,B和C单位的投标联合体不符合对投标单位主体的资质要求,所以是无效的。

(3)不合法问题一:该项目的建设单位强令指示B和C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

理由:《招标投标法》规定,招标人不得强制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排斥了其他投标人可能的中标机会。

不合法问题二:建设单位向B单位暗示;

理由:招标人不得与投标人存在串通行为,属不正当竞争行为。

不合法问题三:B单位与建设单位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理由: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不合法问题四:B和C单位中标后签订部分工程承包协议;

理由:联合体各方应当在投标前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提交给招标人。而不是事后签订部分工程承包协议。

2参考解析:

(1)事件一存在如下不妥之处:

不妥一:清孔换浆后测定桩底沉渣厚度;

理由:灌注桩的沉渣厚度应在钢筋笼放入后,混凝土浇筑前测定,成孔结束后,放人钢筋笼、混凝土导管都会造成土体跌落,影响沉渣厚度,因此,沉渣厚度应是二次清孔后的结果。

不妥二:混凝土浇筑超出设计桩顶标高300mm;

理由:按规范要求,桩顶混凝土顶面标高至少要比设计标高高出0.8m。

(2)事件二中,①桩径满足要求;

理由:桩径偏差为:760-800=- 40mm,根据相关规范要求,桩径允许偏差为±50mm,故满足验收规范要求。

②桩位偏差不满足要求;

理由:桩位偏差为113mm,根据相关规范要求,桩位偏差为小于D/6(800/6=133mm)且不大于100mm,故不满足验收规范要求。

(3)事件三中,桩身混凝土试件取样规定:每浇筑50m3必须取样1组试件,单桩混凝土量小于50m3的桩,每根桩必须取样1组试件。

(4)事件四中,不妥之一:竣工验收前,施工单位将所有工程档案提请当地城建档案管理机构进行预验收;

正确做法:由建设单位提请当地城建档案管理机构进行预验收。

不妥之二:建设单位技术负责人组织竣工验收;

正确做法: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竣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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