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有关最低工资制度的理论分为两大类:一是基于完全竞争假定的劳动力市场,二是基于买方垄断假定的劳动力市场。在两类假定下最低工资制度模型所得出的结论是不同的。
(一)完全竞争劳动力市场假定下的模型分析
在完全竞争的劳动力市场假定下,最低工资制度的理论模型分为两类。一是完全覆盖的模型,即只有所有参与的劳动力均受到最低工资制度的保障,二是未完全覆盖的模型,即只有部分劳动者享受最低工资制度的保障。下面分别对这两类模型进行解释。
1 完全覆盖模型。假设存在统一的劳动力市场,市场供给曲线为向右上方倾斜的曲线,需求曲线为向右下方倾斜的曲线。在完全竞争的劳动力市场中,当最低工资标准高于均衡工资时,导致就业量下降。但如果最低工资标准低于均衡工资,最低工资制度不起作用。该模型即是斯蒂格勒所分析的基准模型。
2 未完全覆盖模型。假定社会存在两个部门,一个是最低工资制度覆盖了的部门(A),另一个是最低工资制度没有覆盖的部门(B)。在A部门中由于存在最低工资制度,那么会造成一部分人的失业,这一部分人可能转移到B部门去寻找工作。由于有更多的人流入,B部门的劳动供给量增加,会压低工资水平。
(二)买方垄断劳动力市场假定下的模型分析
与完全竞争的劳动力市场不同,在劳动力市场具有买方垄断的情形下,买方垄断厂商所面临的劳动供给曲线为平均劳动成本(AWC)曲线,具有向上倾斜的特征。边际工资成本(MWC)曲线位于该曲线上方并更加陡峭。当企业为吸引更多劳动力而提高工资时,对所有工人都要按新工资支付。厂商的劳动力需求曲线为劳动力的边际产品收益曲线(MRP)。买方垄断厂商为了实现利润*5化,必须在MRP与MWC相等的点确定雇用量,并按照该雇用量,在平均工资曲线上确定相应的工资水平。
如果在买方垄断的劳动力市场引入最低工资制度,垄断雇主会变成“工资的接受者”。在最低工资水平,雇主的边际工资成本和平均工资成本变得完全水平且重合,就业量会增加。因此,选择并实施恰当的最低工资标准能够增加就业。
(三)最低工资制度基准模型的结论
从上述的模型分析可以看出,最低工资制度对劳动力市场的影响取决于两个条件:劳动力的市场结构和最低工资标准。在完全竞争性劳动力市场,市场达到均衡状态时,低于均衡水平的最低工资标准对劳动力市场不产生影响,高于均衡水平的最低工资标准会减少覆盖部门的就业量,增加失业率,同时压低非覆盖部门的工资水平;在买方垄断的劳动力市场,在边际工资成本等于劳动力边际产品收益点的工资以下,有助于短期增加就业,提高工资。高于该点的工资水平,将减少就业量,失业率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