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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入建筑行业征税的有哪些
建筑行业具体需要交以下税费:a、增值税;b、城市维护建设税;c、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d、印花税;e、企业所得税;f、房产税;g、个人所得税;h、土地使用税等。
适用税率:
a、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11%的税率,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的征收率
b、城市维护建设税: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税额计算缴纳。适用税率分别为7%(城区)、5%(郊区)、1%(农村)。
c、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按实际缴纳增值税的税额计算缴纳。适用费率教育费附加为3%;地方教育附加2%。
d、印花税:
(1)财产租赁合同、仓储保管合同、财产保险合同,适用税率为千分之一;
(2)加工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货运运输合同、产权转移书据,税率为万分之五;
(3)购销合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技术合同,税率为万分之三;
(4)借款合同,税率为万分之零点五;
(5)对记录资金的帐薄,按“实收资本”和“资金公积”总额的万分之五贴花;
(6)营业帐薄、权利、许可证照,按件定额贴花五元。
e、企业所得税:适用税率25%(如果是高新技术企业适用税率15%)。
f、房产税:有从价计征(税率为1.2%)和从租计征(税率为12%和4%)两种方式。
(1)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税率1.2%。其中:自用的地下建筑,按以下方式计税:(财税[2005]181号)
a、工业用途房产,以房屋原价的50%~60%作为应税房产原值。
应纳房产税的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10%-30%)]×1.2%
b、商业和其他用途房产,以房屋原价的70%~80%作为应税房产原值。
应纳房产税的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10%-30%)]×1.2%
c、对于与地上房屋相连的地下建筑,如房屋的地下室、地下停车场、商场的地下部分等,应将地下部分与地上房屋视为一个整体按照地上房屋建筑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房产税。
(2)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计征房产税的租金收入不含增值税,税率12%。对个人出租住房,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财税〔2008〕24号)
g、个人所得税:依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计算缴纳。
h、土地使用税等各地有各自的规定(请询当地地税局)。
从事建筑业有哪些减免税规定
对于建筑企业,国家在营改增后给予了以下税收扶持政策:
一是建筑工程老项目可选择简易计税方法。考虑到建筑工程老项目已经开工,部分成本无法纳入进项抵扣,因此对建筑工程老项目,建筑企业可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二是清包工可选择简易计税方法。建筑企业以清包工方式提供建筑服务,不采购工程所需的材料或只采购辅料,可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三是甲供工程可选择简易计税方法。建筑企业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务,也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同时,对于甲供工程中甲供材的比例没有限制,给予了建筑企业很大的选择空间。
四是甲供材金额不纳入建筑企业的计税销售额,有效解决了营改增之前建筑企业的重复征税问题。
五是建筑企业提供建筑服务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六是建筑企业在在施工现场修建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可以一次性抵扣进项税,不适用不动产分2年抵扣进项税的规定。
七是不同建筑项目可选择适用不同计税方法。建筑企业提供建筑服务,还可以对不同的建筑项目分别选择适用一般计税方法和简易计税方法,这也是本次营改增试点为建筑业量身订造的贴心政策。
八是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一般纳税人建筑企业购入的各种货物、劳务、服务和无形资产,除旅客运输服务、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以及接受贷款服务向贷款方支付的与该笔贷款直接相关的费用,都可以凭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等扣税凭证抵扣进项税。
九是建筑企业混用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可以全额抵扣。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既有一般计税项目又有简易计税项目的,简易计税项目对应的货物(不含固定资产)、劳务、服务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但是混用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仍然可以全额抵扣进项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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