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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公司收取什么费用不用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
可能也就广告设计服务费(归入文化创意服务——设计服务)不用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
除广告设计外,广告的制作、发布、代理、策划、播映、宣传、展示等都要征收文化事业建设费。
政策依据: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文化事业建设费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财综〔2013〕88号)规定:
“一、按照《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3〕37号印发,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广告服务的单位和个人,应按照本通知的规定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 三、计费销售额,为纳税人提供广告服务取得的全部含税价款和价外费用,减除支付给其他广告公司或广告发布者的含税广告发布费后的余额。 缴纳义务人减除价款的,应当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合法有效凭证,否则,不得减除。”
因此,如果从事广告服务项目,需要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否则,不需要缴纳。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文化事业建设费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财综〔2013〕88号七、提供应税服务未达到增值税起征点的个人,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中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按季纳税6万元)的企业和非企业性单位提供的应税服务,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
根据财税「2016」25号:广告媒介单位和广告户外经营单位发生的广告服务是计算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的基数。
参考财税「2016」36号,广告设计服务属于设计服务,不是广告服务,所以不交文化事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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