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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收账款挂账的涉税风险有哪些

分类:会计实务发表于:2020-10-22

预收账款挂账的涉税风险有哪些,如果不太了解没有关系,本文数豆子搜集整理了相关信息,请大家参考。

预收账款挂账的涉税风险有哪些?

企业期末大额的预收账款,一般有两种可能。一种是企业确实签订了预收款的合同,收到预收款,具体业务还没有执行;另一种是因为企业发生业务后,收到款项但没有开具发票。

第一种情况,属于合理的预收账款,与真实业务一致,没有涉税风险;

另一种情况下,需要从业务的实质分别考虑会计、企业所得税及增值税的处理。

会计上是否确认收入要考虑以下几条:

1)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转移给购货方;

2)没有保留与商品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出售的商品实施继续控制权;

3)收入的金额能可靠的计量;

4)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5)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可靠的计量;

会计上,符合以上条件的业务,预收款就应当转入收入。

预收款销售商品的,在发出商品时达到收入确认的时点,预收款方式提供劳务服务的,劳务不跨期的,在劳务完成时达到收确认的时点;劳务跨期的,按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的实现。

 

企业所得税法收入确认的时点:

1)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转移给购货方;

2)没有保留与商品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出售的商品实施继续控制权;

3)收入的金额能可靠的计量;

4)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可靠的计量;

采取预收款销售货物的业务,满足以上条件的,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的实现。

采取预收款提供劳务的,劳务不跨期的,为劳务完成时确认收入的实现;劳务跨期的,按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的实现;

通过以上对比,可以了解到按预收款销售,会计确认收入后,所得税也会达到纳税义务时间,所以一般不会形成税会差异。

增值税收入的确认时点:

采取预收款方式销售货物的,货物发出时发生增值税纳税义务;

采取预收款方式提供服务的,在服务过程中收到款项或合同约定收款的时发生增值税纳税义务。

根据以上规定,企业的预收款的业务如果实际已发生,仅仅是因为没有开具发票而将收款挂在预收账款的,建议确认收入,按规定申报增值税及企业所得税;

有的会员说我们没有取得成本发票,没有成本,确认收入不是不匹配吗?

根据权责发生制,本期发生的成本费用应当在本期确认,没有取得发票的应当按合同金额暂估确认;

暂估确认的成本费用,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完成前取得发票的,不需要进行纳税调增,否则不允许在本期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没有取得的发票而调增的成本费用,在之后的5年内取得的,可以通过专项申报的方式追补确认在发生年度,也就是说发生年度的申报表要重新填写申报。

预收账款定义说明

预收账款(Deposit received)是指企业向购货方预收的购货订金或部分货款。企业预收的货款待实际出售商品、产品或者提供劳务时再行冲减。预收账款是以买卖双方协议或合同为依据,由购货方预先支付一部分(或全部) 货款给供应方而发生的一项负债,这项负债要用以后的商品或劳务来偿付。

以上就是关于预收账款挂账的涉税风险有哪些的相关内容,希望本文对你有所帮助,更多与挂账有关的文章,请继续关注数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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