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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造合同完工进度如何确定?
答: 建造合同完工进度的确定方法有三种:投入衡量法;产出衡量法;实地测量法。
详细计算方式如下:
(1)根据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占合同预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该方法是确定合同完工进度比较常用的方法。计算公式如下:
合同完工进度=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合同预计总成本×100%
(2)根据已经完成的合同工作量占合同预计总工作量的比例确定。该方法适用于合同工作量容易确定的建造合同,如道路工程、土石方挖掘、砌筑工程等。计算公式如下:
合同完工进度=已经完成的合同工作量÷合同预计总工作量×100%
(3)根据实际测定的完工进度确定。
施工费怎么开增值税专票
2016年5月1日后营改增范围扩大到建筑业,施工属于建筑服务的,可以开具税率11%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但是按以下情况适用简易征收,采用简易计税办法交税的,征收率为3%,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小规模纳税人需要由税务局代开,一般纳税人自行开具。
1、一般纳税人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3%。以清包工方式提供建筑服务,是指施工方不采购建筑工程所需的材料或只采购辅助材料,并收取人工费、管理费或者其他费用的建筑服务。
2、一般纳税人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3%。甲供工程,是指全部或部分设备、材料、动力由工程发包方自行采购的建筑工程。
3、一般纳税人为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3%。
建筑工程老项目,是指:
(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
(2)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注明的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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