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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收到加盟费是做主营业务收入吗
加盟款属于特许经营权,该计入无形资产。
特许经营是特许人与受许人之间的契约关系,对受许人经营中的经营诀窍和培训的领域,特许人提供或有义务保持持续的兴趣。
受许人的经营是在由特许人所有和控制下的一个共同标记、经营模式和过程之下进行的,并且受许人从自己的资源中对其业务进行投资。
会计分录如下:
借:无形资产--特许权使用费
贷:库存现金/银行存款
加盟款是品牌持有人将企业品牌的无形资产,如知识产权(包括发明、专利、商标、版权)、组织管理资产、市场资产和人力资产等以合同的形式授予加盟商使用,并向品牌持有人支付一定的费用。
扩展资料
无形资产计量方法
1、无形资产通常是按实际成本计量,即以取得无形资产并使之达到预定用途而发生的全部支出,作为无形资产的成本。对于不同来源取得的无形资产,其初始成本构成也不尽相同。
2、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其成本包括自满足无形资产确认条件后至达到预定用途前所发生的支出总额,但是对于以前期间已经费用化的支出不再调整。
加盟费收入如何入账
取得的加盟费收入,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讲解》规定,对于让渡资产使用权有关收入的确认原则如下:
如果合同或协议规定一次性收取使用费,且不提供后续服务的,应当视同销售该项资产一次性确认收入;
提供后续服务的,应在合同或协议规定的有效期内分期确认收入。如果合同或协议规定分期收取使用费的,,应按合同或协议规定的收款时间和金额或规定的收费方法计算确定的金额分期确认收入。
故加盟费一次性支付且若无后续服务的,应该计入"主营业务收入"科目;
若一次性支付但存在后续服务,在后续期间平均分摊入各期的"主营业务收入"科目;
分期付款则按照协议分期收取的金额,考虑实际风险已经转移否的基础上,分期确认入"主营业务收入"科目。
加盟费的企业所得税处理
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应当就其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纳税人的收入总额包括销售货物收入,提供劳务收入,转让财产收入、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利息收入,租金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接受捐赠收入和其他收入。
加盟费应属于特许权使用费收入的一种,在特许权使用费收入的确认时间上,按照合同约定的特许权使用人应付特许权使用费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请注意应是一次性确认收入,而不是逐年确认收入,采用"合同约定时间制"确认收入。这也是区别会计上讲的责权发生制和收付实现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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