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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注销剩余的发票怎么处理?
企业进行工商注销前,一般要进行税务注销,税务注销时会进行企业所得税清算,之后才可以办理税务注销。
剩余的发票如果在税务注销之前已经开具,那么还是有效发票,可以进行正常的认证和抵扣,注销后180天内有效。如果税务注销后,那么已经无法开具增值税发票,剩余发票即是空白发票,这些发票在当时领用时已经报税务局备案登记,那么空余发票相应也要去税务机关进行缴销才可以,所有已经开具发票为防止万一要办理验旧,否则是办理不了税务注销的。
这样做的原因是主要是税务部门为了防止有些企业利用发票实施一些违法行为偷漏税款。
一、缴销登记
用票人领取并填写《发票缴销登记表》,并准备和提交一下资料:
1、《发票领购簿》及《发票领、用、存月报表》;
2、未用完的发票或尚未使用的发票;
3、已开具的发票存根。
二、审查办理
税务机关的工作人员受理用票人的缴销登记后,当场审查资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同时向用票人开具《发票业务受理回执单》。重点是对一下五个方面进行审查:
1、《发票缴销登记表》填写是否真实;
2、未使用的空白发票及发票存根数量是否与《发票领购簿》和《发票领、用、存月报表》相一致;
3、未使用的空白发票是否缺联、断号;
4、开具的发票是否规范,开具金额是否与《发票领、用、存月报表》相一致;
5、其他需要审查的内容。
三、 注销缴销的处理
(1) 收缴用票人的《发票领购簿》、发票专用章;
(2) 根据《发票领购簿》核对发票存根的保存情况,将未使用完的发票剪角作废并加盖消号章。
(3) 在发票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中录入剪角作废的发票信息。打印《发票消号登记表》,交用票人签字确认后,退还发票存根或剪角发票及《发票消号登记表》第二联给用票人。
(4) 在《发票缴销登记表》及《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决定表》中做出意见,签章后交用票人。
公司简易注销的一般步骤:
(一)公司注销的负责人或者是注销公司的代理人登录公示系统填写简易注销公告,申请简易注销,并且将公司股东签名的《全体投资人承诺书》以JPG的格式上传到系统利里面。
(二)在系统公告之后,如果45天内没有人提出有异议的地方或者是没有人提出异议,可以进入下一个环节。
(三)公告期结束之后,公司的负责注销的人或者是代理公司必须要向工商局提交简易注销申请书,并且提交注销申请的有关资料,必须要在30天之内办理,如果超过30天则无效。
(四)工商局受理简易注销之后会在两内月内办理完成,简易注销结束之后工商局会向申请人发布注销通知。
简易注销一个公司只有一次机会,所以在进行简易注销操作的时候要注意上传的资料和图片,如果没有上传好资料误点了确认,是没有办法可以修改的,在注销的时候也不能通过审核,所以就浪费了简易注销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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