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教育经费可以没有吗,关于这个问题一直被各位会计们所关注,本文整理了会计中与经费相关的内容,一起来看看。
职工教育经费可以没有吗?
国税函〔2009〕98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税务事项衔接问题的通知中 “五、关于以前年度职工教育经费余额的处理,对于在2008年以前已经计提但尚未使用的职工教育经费余额,2008年及以后新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应先从余额中冲减。仍有余额的,留在以后年度继续使用。“
解读为2008年以后不需计提,实际发生额列支但不超过标准2。5%。
财企[2007]48号财政部关于实施修订后的《企业财务通则》有关问题的通知 : 一、关于职工福利费财务制度改革的衔接问题修订后的《企业财务通则》实施后,企业不再按照工资总额14%计提职工福利费,2007年已经计提的职工福利费应当予以冲回。
财企[2008]34财政部关于企业新旧财务制度衔接有关问题的通知: 《企业财务通则》施行以前提取的应付福利费有结余的,符合规定的企业缴费应当先从应付福利费中列支。
综合上述规定,税法和会计不同的规定,个人建议实际发生时列支,不需计提。
以上就是关于职工教育经费可以没有吗的详细介绍,更多与经费有关的内容,请继续关注数豆子,希望本文对你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