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到期的应收票据贴现怎么记账,关于记账的问题一直是各位会计们关注的,本文数豆子为大家整理了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
未到期的应收票据贴现怎么记账呢?
答:(1)不带息票据贴现:
贴现利息=票据面值×贴现率×贴现天数/360
贴现天数=票据期限-企业已持有票据期限=贴现日到票据到期日实际天数-1
(注:承兑人在异地的,贴现利息的计算应加3天的划款日期)
(2)带息票据的贴现:
贴现所得金额=票据到期值-贴现利息
票据到期值=票据面值×(1+年利率×票据到期天数÷360)
企业持未到期的应收票据向银行贴现,应根据银行盖章退回的贴现凭证第四联收账通知,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即减去贴现息后的净额),借记"银行存款"账户,按贴现息部分,借记"财务费用"账户,按应收票据的票面余额,贷记本账户。如为带息应收票据,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账户,按应收票据的账面余额,贷记本账户,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财务费用"账户。即:
借:银行存款(按商业汇票的贴现收入)
财务费用(按贴现收入小于票面价值的差额)
贷:应收票据(按贴现商业汇票的面值)
财务费用(按贴现收入大于票面价值的差额)
票据贴现的办理条件是什么?
答:商业汇票的收款人或被背书人需要资金时,可持未到期的商业承兑汇票或银行承兑汇票并填写贴现凭证,向其开户银行申请贴现。贴现银行需要资金时,可持未到期的承兑汇票向其他银行转贴现,也可以向人民银行申请再贴现。
商业汇票的持票人向银行办理贴现业务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在银行开立存款帐户的企业法人以及其他组织
(二)与出票人或者直接前手具有真实的商业交易关系
(三)提供与其直接前手之间的增值税发票和商品发运单据复印件。
申请票据贴现的单位必须是具有法人资格或实行独立核算、在银行开立有基本帐户并依法从事经营活动的经济单位。贴现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经营状况,具有到期还款能力,贴现申请人持有的票据必须真实,票式填写完整、盖印、压数无误,凭证在有效期内,背书连续完整。贴现申请人在提出票据贴现的同时,应出示贴现票据项下的商品交易合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或其它能够证明票据合法性的凭证,同时还应提供能够证明票据项下商品交易确已履行的凭证(如发货单、运输单、提单、增值税发票等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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