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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应付款转营业外收入账务怎么处理

分类:会计实务发表于:2020-11-26

其他应付款转营业外收入账务怎么处理,关于其他应付款的问题一直是各位会计们关注的,本文数豆子为大家整理了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

其他应付款转营业外收入账务怎么处理?

答:其他应付款转营业外收入账务处理如下:

借:其他应付款--公司法人

贷:营业外收入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九)项所称其他收入,是指企业取得的除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一)项至第(八)项规定的收入外的其他收入,包括企业资产溢余收入、逾期未退包装物押金收入、确实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已作坏账损失处理后又收回的应收款项、债务重组收入、补贴收入、违约金收入、汇兑收益等。

 

不偿还的其他应付款如何账务处理?

1、对于公司注销清算,于清算完毕、注销登记后,贷记所有资产科目的余额,同时借记所有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科目的余额,公司的所有科目余额均为零,从而予以销账。

2、对企业应付款达三年以上未付出的,在企业注销之前此款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但企业注销登记时,应付款项应并入应纳税所得额征收企业所得税。

以上就是关于其他应付款转营业外收入账务怎么处理的详细介绍,更多与其他应付款有关的内容,请继续关注数豆子,希望本文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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