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付款凭证”是根据现金、银行存款减少的经济业务填制的;
(2)由出纳人员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填制,程序是先付款,后填凭证;
(3)在凭证左上方的“贷方科目”处填写“现金”或“银行存款”;
(4)在上面日期和凭证号处填写日期(实际付款的日期)和凭证编号;
(5)在凭证内填写经济业务的摘要;
(6)在凭证内“借方科目”栏填写与“现金”或“银行存款”对应的借方科目;
(7)在“金额”栏填写金额;
(8)在凭证的右侧填写所附原始凭证的张数;
(9)在凭证的下方由相关责任人签字、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