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数豆子会计网

不签合同不付款让别的公司多开发票如何理解

分类:会计实务发表于:2020-12-10

不签合同不付款让别的公司多开发票如何理解,关于发票的问题一直是各位会计们关注的,本文数豆子为大家整理了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

不签合同不付款让别的公司多开发票如何理解

签合同公司与开发票公司不一致是不可以的。

一般来说,签合同的单位和开发票的单位不一致是不合法的。这种情况属于涉嫌虚开发票,签合同与开发票的单位应当一致

基本上关于合同签订一方要求多开发票。

不用考虑的呀 你直接问与你签约一方 让他以合同附件或者通知形式告知你公司 支付方是谁 然后以谁的名义开发票。

因为确定了是第三方付钱的,那这个合同附件或通知上除了与你签合同的公司的公章外,还需要第三方的公章,否则,你交付标的物给合同对方,但第三方对你抗辩权的。

 

至于发票开谁的抬头,当然是你的客户与第三方约定好,然后在合同附件中体现出来,你按照他们之间的约定做

签合同公司与开发票公司不一致,行吗?

合同的购销双方是一定的,合同是受合同法保护的;发票的购销双方也是据此确定的,他要反映这个事实,发票的开具是受发票管理办法约束的。同一购销事实就应一致,否则必受其一法律处罚。

以上就是关于不签合同不付款让别的公司多开发票如何理解的详细介绍,更多与发票有关的内容,请继续关注数豆子,希望本文对你有所帮助。

热门直播

首页 资料 免费试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