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工伤住院的陪护费以什么单据入账,入账时,各位会计会遇到各种问题,下面一起来看看该如何解决。
职工工伤住院的陪护费以什么单据入账?
答:
工伤住院期间护理费由用人单位支付。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工伤职工治疗工伤,停止工作期间,视为停工留薪期,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工伤职工是否需要护理,由治疗工伤医疗机构按照国家标准《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4。1。5生活自理障碍"的规定,对照职工生活自理障碍程度出具的书面证明确认。所在单位可以派人护理,也可以支付护理费工伤职工请人护理。护理费的标准所在省市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没有规定的,应参照当地同等情况护工标准确定。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职工发生工伤后,用人单位需要支付哪些费用?
一、停工留薪期内的工资福利待遇
1。停工留薪期的时限
工伤职工因为工作原因而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治疗工伤期间,原工资待遇不变。即在停工留薪期内,工伤职工暂停工作接受工伤治疗,保留原工资福利。《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市一级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2。 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计算标准
停工留薪期间,受伤职工的原工资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受伤职工的工资收入按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工资收入计算;不足12个月的,按实际发生月平均工资计算。
3。 治疗工伤期间的福利
工伤职工在治疗工伤期间,应继续享受用人单位提供的职工福利,用人单位不能以工伤职工停工治疗工伤为由,停止工伤职工的福利待遇,包括由用人单位通过建立各种补贴制度和举办集体福利事业,方便、改善职工生活,解决职工个人难以解决的生活困难,保证职工身体健康和正常工作的福利制度。职工福利主要有:带薪假期、探亲假路费补贴、上下班交通补助、培训、过节补助、供养亲属半费医疗、冬季取暖补贴、住房津贴、集体商业保险、旅游福利等。
二、伤残津贴
三、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发生工伤后,用人单位应当及时申报。如果用人单位在职工发生工伤一个月以后申报工伤,之前发生的费用也应由用人单位支付。以上就是常见问题的全部解答了,还有什么财会方面的问题,欢迎点击我们的小窗口咨询我们专业的答疑老师,下次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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